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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旅游职业学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财务处    发布人: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19-09-17

 

云南旅游职业学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云南旅游职业学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云南旅游职业学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培养人才。根据社会需要,培养高等专科、五年制高职及中专学历技术应用人才,促进科技文化发展。
(二)科学研究。开展职业教育及相关专业领域科学与应用研究。
(三)社会服务。开展继续教育、行业培训、有关职业资格培训与鉴定等相关社会服务工作。
(四)文化传承创新。传播传承与创新文化与知识。

(五)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云南旅游职业学院是云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下属的独立核算事业单位,单位执行的是高校会计制度,她主要是为云南省旅游业培养中高级的管理和技能人才,学院占地面积216亩,截止2018年底,资产总额12220.68万元。具体构成:货币资金(现金+银行存款)1961.58万元;其他应收款3873.60万元;固定资产净值5569.34万元;无形资产净值809.81万元;年末实际在岗在编教职工295人,编外和劳务外派62人,离休4人,退休224人,有学籍在校生9071人,高职学生6188人,中专学生2883人学院设32个内设机构,其中:七院三部为教学单位,其余为党务、行政、后勤、教辅单位。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批复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份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旅游职业学院2018年度收入合计14586.2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065.07万元,占总收入的75.86%;事业收入2880.39万(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占总收入19.75%;其他收入640.78万元(主要是国家旅游局拨入东盟旅游培训费、教学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占总收入的4.39%。收入增加的原因为学生规模扩大,生均经费增加所致。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旅游职业学院2018年度支出合计14586.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101.55万元,占总支出的69.25%;项目支出4484.69万元,占总支出的30.75%。2018年度学院支出总额14586.24万元。按经济科目分类:按经济科目分类:工资福利支出6764.96万元;商品服务支出4996.4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不含退休金,重点是学生补助方面的资金)2126.64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698.19万元。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工资和标准的调整和学生补助方面的资金加大增加支出;二根据省委、省政府发展职业教育的要求,工作任务增多,导致经费支出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旅游职业学院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065.07万元,占本年总支出14586.24万元的75.8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065.07万元按功能分类:教育支出9952.71万元(中专教育1180.40万元;高等职业教育8664.31万;其他职业教育支出108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30.1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82万元。

四、“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学院2018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批复总额为84.60万元(因公出国经费23.40万元,公务用车经费28.60万元,公务接待费32.60万元),学院2018年度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总额为37.92万元(因公出国经费19.44万,公务用车经费13.30万,公务接待费5.19万),三公经费均没有突破预算。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学院未涉及政府性基金收支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收入口径说明。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二)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三)按照省委、省政府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云南旅游职业学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pdf


 

云南旅游职业学院 

2019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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