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旅游职业学院
关于个人所得税政策及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确认的温馨提示
2023新年伊始,为了更好地服务师生,让大家及时了解国家最新政策变化,财务处提示以下两项个人所得税相关内容。
一、年终一次性奖金税收优惠政策延期,单独计税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规定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在2023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所得税率表
级数 |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
税率(%) |
速算扣除数 |
1 |
不超过3000元的 |
3 |
0 |
2 |
超过3000元至12000元的部分 |
10 |
210 |
3 |
超过12000元至25000元的部分 |
20 |
1410 |
4 |
超过25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 |
25 |
2660 |
5 |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 |
30 |
4410 |
6 |
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
35 |
7160 |
7 |
超过80000元的部分 |
45 |
15160 |
|
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财务处在计算2022年年终一次性奖励时默认采用单独计税优惠政策,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
二、2023年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开始确认
2023年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无论是否变动,请您尽快登录“个人所得税”官方APP进行确认。
2023年专项附加扣除详细操作步骤,请参考下文中“和信合个人所得税”公众号发布的相关推送。
(一)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无变化的,自行登录“个人所得税”APP——【首页】——【专项附加扣除填报】——【确认下一年度专项附加扣除一键带入】,选择——【一键确认】。
(二)有以下情形的,务必登陆APP进行修改完善。
1.需要修改2023年赡养老人、子女教育、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住房贷款利息的扣除比例的;
2.房租和房贷需要替换扣除的情况,即:2023年不再申报住房租金,改为申报住房贷款利息,或2023年不再申报住房贷款利息,改为申报住房租金;
3.夫妻一方不再申请住房贷款利息或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由另一方在2023年申报;
4.有老人在2022年去世,2023年不能再申请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5.有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有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需要新增附加扣除的。
(三)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完成后,申报方式务必选择通过扣缴义务人“云南旅游职业学院”申报。
(四)个人所得税APP端操作指南及常见问题可关注“和信合个人所得税”微信公众号,或参考链接:
https://mp.weixin.qq.com/s/iMrF6RzHRWLtg4p_BK7XHw
财务处联系人:郑希 联系电话:18314582814
附:“和信合个人所得税”公众号发布的相关推送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