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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评选2013—2014年度“五四红旗团总支”、“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的通知

    发布者:  时间:2014-05-03 00:00:00  浏览:

    各系党支部、团总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团的十七届二中全会精神,加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树立校园先进集体、个人典型,树立良好校风学风的形成,激励广大团员青年坚定理想信念、刻苦学习、开拓创新、奋发成才,全面提升个人素质,按照上级团组织要求,结合学院团委工作计划,在今年五四期间,将表彰2013—2014年度学院“五四红旗团总支”、“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五四红旗团总支”

    1、工作活跃,成绩显著。扎实开展团的工作和活动,工作具有鲜明特色,团员参与踊跃,在青年中有影响。

    2、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团的委员会能够发挥积极作用。经常开展团员教育、团员管理、团员发展工作。切实履行职责,带动所属总支建设,总支工作有活力。

    3、在团员中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团员队伍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学校具有较好影响。

    (二)“五四红旗团支部”

    1、工作活跃,有特色活动,有效吸引团员青年积极参与,得到学院和青年的高度认可。

    2、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经常开展团员教育、团员管理、团员发展工作。

    3、团支部成员能力较强,认真落实上级团委的各项工作要求,扎实有效地开展团的工作,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认同感。

    4、各系所推荐的“五四红旗团支部”所在班级应无违规现象。

    (三)“优秀共青团干部”

    1、理想信念坚定,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格高尚。

    3、热爱团的岗位,具有良好的工作作风,在团的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

    (四)“优秀共青团员”

    1、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格高尚。

    3、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积极参加团的活动,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二、表彰名额及评选办法

    (一)“五四红旗团总支”,全院范围内共评选2个五四红旗团总支,团费收缴工作完成不好的系部,不能参加本次评选推荐。

    (二)“五四红旗团支部”,按照各系团支部数比例,全院共评选13个五四红旗团支部。其中,国土资源工程系、酒店管理系各评选3个;休闲经济系、旅游管理系、外语系各评选2个;信息技术系评选1个。

    (三)“优秀共青团干部”,全院共评选20名,其中国土资源工程系评选5名;酒店管理系评选4名;休闲经济系、旅游管理系、外语系各评选3名;信息技术系评选2名;

    (四)“优秀共青团员”,全院共评选93名,每个团支部各推选1名。其中,国土资源工程系评选24名;酒店管理系评选21名;休闲经济系13名、旅游管理系14名、外语系评选15名;信息技术系评选6名。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请各系高度重视、认真组织。

    (二)全面了解、综合评价,保证公开、公平、公正,各系团总支推荐的先进集体和个人须经同级党组织同意并盖印,方可报院团委。

    (三)严格把关,登记表一式两份,事迹材料集体为800字左右、个人为500字左右,直接填写在表上,不必另附纸,并于4月23日前报院团委,逾期未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共青团云南旅游职业学院委员会

    201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