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2015级在校男性大中专学生
进行兵役登记、填写调查表及应征入伍的通知
各系党支部、各班级班主任:
根据五华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征兵准备工作的通知》五征办(【2016】2号)、《云南省教育厅 中国人民解放军云南省军区司令部关于印发在校学生兵役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云教体(【2015】11号文)、《关于对大学生参军入伍实施奖励相关事项的通知》(云财政法【2016】9号文的精神,现将学生进行兵役登记及入伍工作通知如下:
1、每年12 月31 日以前年满18 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应进行兵役登记。时间为:1 月1 日至6 月30 日。登记方式为网上兵役登记(http://www.gfbzb.gov.cn)或到户籍所在地兵役机关开设的兵役登记站进行登记。登记后,持《兵役登记表》到县(市、区)或乡(镇、街道)人民武装部领取《兵役登记证》。当年12 月31 日以前年满17 周岁未满18 周岁的男性青年本人自愿应征的,也可进行兵役登记。
2、自2015 年起,普通高等学校必须在《录取通知书》上注明“凡年满18 周岁的男性公民,入学前必须进行兵役登记,报名时须携带《公民兵役证》或兵役登记相关证明”字样。
3、 普通高等学校(含成人高等教育)要加大兵役检验力度,大学新生报到时必须检验《公民兵役证》或兵役机关出具的兵役登记相关证明。原则上,户籍为省内的学生未进行兵役登记或不能出具相关证明的,一律不得为其办理入学登记手续;户籍为省外被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含成人高等教育)录取的男性学生未进行兵役登记或不能出具相关证明的,应在第二学年开学前返回原籍补办兵役登记手续,开学时出具相关的兵役登记证明;外省转入学生须提供兵役登记相关证明。
4、请在校生符合条件的自即日起登录网址进行登记(2015年登记的学生不再重复登记,但要取得兵役登记证)。登记后,利用假期持《兵役登记表》到县(市、区)或乡(镇、街道)人民武装部领取《兵役登记证》。9月份开学后由班主任负责造表上报学生处,表内内容为:表头为XX班级兵役登记情况汇总,具体为姓名,性别,年龄,登记证编号及符合年龄学生未登记名单。
5、自2016年起,在校大学生及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不含未报到的新生及往届毕业生),专科生给予一次性奖励3000元;根据往年政策,在校期间学费由国家一次性补偿,复学后,国家承担复学后期间学费,其他优抚政策见《关于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云民优【2016】1号。
6、请年满18周岁的男生填写2016年度男性适龄学生参军问卷调查表,并于3月18日前交学生处102办公室。
此项工作政治性强,希望各系各班主任高度重视,以负责任的态度重视此项工作,省教育厅、省军区司令部在每年兵役登记后随机抽取一定比例抽查和专项检查验收,将结果向社会公布。对组织不力、措施不到位的学校,将由教育主管部门负责纠正,对工作质量不高和效率不高,以及整改措施不力的学校,将在全省进行通报并限期整改并追究单位负责人及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特此通知
学生处 武装部
2016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