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旅游职业学院学生宿舍查寝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宿舍管理,培养学生良好的生活、学习习惯,强化学生安全意识、增强学生纪律观念,及时发现问题,避免安全事故发生,制定本制度。
一、点名时间
除寒暑假外,周一至周日每晚10:00—11:00查寝。
二、点名对象
云南旅游职业学院全体住校学生。
三、点名流程安排
(一)固定检查。各层长宿舍长在熄灯前后配合栋长完成检查。宿舍长提前了解本宿舍成员的去向,如实告知栋长本宿舍人员在寝情况,如有学生未归,须报告未归的原因和去向,请假的学生需提交请假截图或纸质假条。各班宿舍舍长在将本宿舍人员情况报告层长栋长的同时,还须报告本班班主任。
(二)抽查。辅导员和班主任每周对学生在寝情况进行抽查,及时通报夜间点名情况,确保晚点名制度的落实。
四、相关要求
(一)住宿学生
1.全体住宿学生应严格遵守学院统一规定的作息时间,晚上23:00关灯前回到宿舍。
2.学生外出必须严格履行请销假手续,请假外出的学生,需如实报告宿舍长,并提交请假截图或纸质假条。请假期限结束,要按时返回学校并主动到门卫、宿管员处进行登记。晚归者必须说明理由并登记后方可入内。
3.全体住宿学生应积极配合晚点名工作。不得隐瞒,要尊重点名工作人员,不得辱骂和殴打工作人员。对无理取闹、阻碍工作的将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4.不能按时返校的要第一时间联系班主任续假,并在小程序或学工系统提交请假手续。
5.学生宿舍晚上归宿情况将作为每学年评选“先进班级”“文明宿舍”的重要参考依据。
(二)宿舍长
1.各宿舍长应提前了解本宿舍成员的去向,如实告知层长、栋长本宿舍人员在寝情况,如有学生未归,须报告未归的原因和去向,请假的学生需提交请假截图或纸质假条。
2.各宿舍宿舍长必须认真负责落实本宿舍人员在寝情况。宿舍长要如实汇报,不得瞒报、错报,出现问题将追究责任。
3.各宿舍舍长在将本宿舍人员情况报告栋长的同时,还须报告本班班主任。
4.如舍长请假外出,由副宿舍长或其他班委向层长、栋长汇报本宿舍归宿情况。
(三)层长、栋长
1.栋长每天晚上10:00在宿管值班室集合签到,10:10开始点名,11:00之前完成点名工作,将点名情况汇总到《云南旅游职业学院宿舍点名花名册》,并报告值班老师和宿管员。
2.栋长应如实登记宿舍的晚点名情况,不得编造、瞒报、错报。
3.点名时需佩戴胸卡执行工作任务,以免引起学生误解。
4.点名时应注意工作态度,文明有礼,避免引起冲突。
5.在点名过程中发现使用违章电器等违纪问题的,及时报告值班老师和宿管员。
(四)宿管员
1.宿管员和栋长同步进行晚点名,宿管员要对楼长统计的情况进行逐一核实,对晚归学生进行再落实。对学生违规使用电器或出现违纪行为及时处理。
2.每天晚点名情况由宿管中心汇总并及时报安全管理群,各二级学院及时关注学生情况。
3.宿管员负责抽查部分房间的晚点名情况,并如实记录,同时作为栋长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
4.宿管员发现异常现象应及时向宿管中心、值班老师报告。
(五)值班人员
1.按照学院关于值班安排的通知要求认真履职,巡查校园、检查宿舍,对学生违纪行为及时制止并处理。
2.组织栋长和宿管员进行点名工作,宿舍熄灯后,对晚归、夜不归宿学生进行跟踪,落实学生去向,对异常情况及时通知各二级学院、辅导员、班主任。
3.做好值班当天值班记录和学生在校人数登记和记录。
(六)班主任
1.做好本班班级建设,选配好各宿舍舍长,并督促指导舍长和本班学生做好宿舍建设。确保每间宿舍有专人负责。
2.精准掌握本班学生每天的动态,发现异常及时处理,根据情况及时上报。
3.每周2次到本班宿舍对本班学生在寝情况进行抽查。
(七)辅导员
1.每周2次到宿舍对本学院学生在寝情况进行抽查,并通报夜间点名情况,确保晚点名制度的落实。
2.配合班主任对晚归、夜不归宿学生进行跟踪,落实具体情况,避免出现安全隐患。
3.负责对晚点名工作中学生的违纪情况进行上报处理。
(八)二级学院
1.负责组织对晚归、不归等违纪学生进行通报处理。
2.组织人员对涉及本学院学生的突发紧急情况进行处置。
五、学生晚归、不归的处理
(一)学生宿舍晚上归宿情况作为每学年评选“先进班级”、“文明宿舍”的重要参考依据。
(二)每天晚点名情况由宿管中心汇总并及时报安全管理群,各二级学院应及时关注学生情况。
(三)名单汇总到值班老师处,还未回校的视为晚归,三次晚归记一次夜不归宿、三次夜不归宿给予警告处分,对屡教不改、严重违纪的学生报学生处按学校规章制度给予处分。
(四)凡因瞒报出现严重问题或后果者,除追究相关人员纪律责任和组织处理外,取消该生此学年内一切评优评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