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火车票优惠卡管理办法(试行)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铁道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学生购买优惠火车票办法的通知》(教学厅函〔2011〕20号),制定本办法。其中,将办理范围、登记方式、乘车区间的填写及修改、缴费、上报、发卡、充磁等内容作出明确规定,具体如下:
一、办理范围
购买学生票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我校学籍的在校生;
(2)家庭居住地(父亲或母亲之中任何一方居住地)和学校所在地不在同一城市。
二、登记方式
1、初办:新生入学后,各二级学院负责统计学生姓名、身份证号码、学号、乘车区间、入学日期等各项信息,通过移动学工填写《新生火车票优惠卡汇总表》;
2、补办:在校生如遇优惠卡丢失、损坏、消磁等情况,可在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三周内由学院统一采集补办学生信息,汇总后填写《学生火车票优惠卡补办汇总表》。
三、乘车区间的填写
1、学生的父母居住地都不在学校所在地,并分两处居住时,学生只能选择一处确认为乘车地点。
四、缴费
初次办理优惠卡费用由学校统一承担。补办卡时各二级学院将需补办优惠卡学生的信息核对无误后,以二级学院为单位到财务处缴费,补办费用为:含优惠卡的10元/本(含工本费),不使用优惠卡的3元/本(含工本费)收费标准见《教育部办公厅、铁道部办公厅关于高等学校学生购火车票使用优惠卡的通知》(教学厅〔2003〕1号)文,财务处收取费用后在《学生火车票优惠卡补办汇总表》上盖章。
五、上报
初次办理由各二级学院于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三周内将《新生火车票优惠卡汇总表》上报学生处。
补办:各二级学院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三周内将《学生火车票优惠卡补办汇总表》及费用一并上报财务处。
六、发卡
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根据学生处制作情况核对、领卡。
七、充磁
新卡发卡前已充入4次可购票数。之后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四周内,为已缴纳学费的学生办理火车票优惠卡的充磁手续(同期办理学生证注册),每学年总数可购票次数4次,逾期不予办理。
八、优惠卡粘贴、保存注意事项
1、优惠卡必须粘贴在学生证内页上使用,粘贴后严禁揭下,否则将损坏优惠卡;
2、严禁大角度弯曲、折叠优惠卡,严禁用外力重压优惠卡芯片部分,严禁将优惠卡浸泡在水中,或将优惠卡长期保存在潮湿的地方。
九、购票注意事项
1、优惠卡中记载了学生的可购票次数和已购票次数,学生每年最多只能购买4次优惠票,使用优惠卡时,严禁将其他非接触式IC卡(如二代身份证)或金属卡片夹带在学生证内,每学年需充值一次;
2、学生票乘车时间限为每年的暑假6月1日至9月30日、寒假12月1日至3月31日;
3、在网上购买学生票时,优惠卡号不是必填项,可以不输入(优惠卡号是优惠卡的内部序号,需要指定的识别器才能读取);
4、学生坐火车需要中转时,需在出发地一次性购买联程车票,或在出发地购买通票后在中转站办理中转签证手续,否则,中途购票将会再次扣减优惠卡中的可购票次数;
5、学生在网上购票时,所填写的乘车区间必须和学生证上的乘车区间一致,否则售票窗口不予办理取票,也无法进站;
6、学生可以购买以下车次的优惠火车票:家庭与学校之间的所有车次均可购买。购买硬座时享受半价优惠,购买硬卧享受优惠金额与同车次硬座票相同,动车组二等座享受为全价票的75%,其他席别不享受优惠;
7、学生减价优待证记载的车站是没有快车或直通车停靠的车站时,离该站最近的大站(可以超过减价优待证规定的区间)可以发售学生票;因此超过减价优待证上记载的区间乘车时,对超过区间按一般旅客办理,核收全价。不符合规定条件、超过减价优待证记载的区间乘车时,按全价核收全程票价;
8、优惠乘车区间限于家庭至学校之间;
9、网上购买学生票时,须在“我的常用联系人”中登记乘车人的学生详细信息。购票后、开车前,须办理换票手续方可进站乘车。凭学生优惠卡换票;
10、每年乘车次数限于四次单程,当年未使用的次数,不能留至下年使用;
11、下列情况不能发售学生票:
(1)学生休学、复学、转学、退学;
(2)学生往返于学校与实习地点;
(3)学生证未按时办理学校注册;
(4)学生证优惠乘车区间更改但未加盖学校公章;
(5)没有“学生火车票优惠卡”,不能识别或者与学生证记载不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