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班级: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教育工委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及2024届优秀毕业生推选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全面贯彻全国、全省教育大会,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以及《中共云南旅游职业学院委员会“三全育人”综合改革全面实施学生“三达标”工程的方案》(云旅院党〔2023〕58号),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要求,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学校决定依据“个人达标”“班级达标”、结合《云南旅游职业学院学生个人荣誉称号评选办法》(云旅院党〔2023〕86号),开展2023—2024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和2024届优秀毕业生推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对象
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面向全体在校生推选;省级优秀毕业生面向2024届毕业生推选。
二、评选标准和名额
(一)省级三好学生评选标准
1.牢固树立“强国有我、请党放心”信念并付诸行动,爱党爱国。自觉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模范执行学生守则和学校规章制度;积极投身实现“中国梦”的伟大实践;勤奋学习、成绩优异;积极参加校园文化活动,全面发展,发挥先进示范作用。
2.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学生“个人达标”标兵,综合成绩排名前10名(一年级以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核算;二年级以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核算),且各单项测评均达标。
(二)省级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
1.牢固树立“强国有我、请党放心”信念并付诸行动,爱党爱国。担任学生干部,政治思想好,品德端正,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具有无私奉献精神和吃苦耐劳品质,是联系服务同学的桥梁纽带,是学校和老师开展组织管理工作的得力助手。学习成绩优良,或取得明显进步。乐于助人,热心为集体工作,为同学办实事,有工作实绩,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劳动技能,在同学中威信较高,起到模范带头作用。优先推选积极参与实践锻炼或志愿服务的学生干部。
2.勤奋学习,成绩良好。学生“个人达标”综合成绩排名前30名(一年级以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核算;二年级以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核算),且各单项测评均达标。
(三)省级先进班集体条件
大力学习并牢固树立“强国有我、请党放心”信念,大力弘扬爱党爱国精神,积极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定期开展主题班会活动,积极向先进模范学习,有良好的班风和学风。辅导员班主任认真负责,落实规范管理制度到位。学生干部团队坚强有力,党团组织有活力,班级在学习竞赛、文体活动、综合评价等方面获得多项荣誉。学生在学习科研、志愿服务、竞赛评优等方面获得多种奖项,有带头示范人物,无违法违纪现象。综合评价好,起到良好示范作用。
班级学生个人无“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班级达标”测评成绩二级学院排名前10。
(四)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1.牢固树立“强国有我、请党放心”信念并付诸行动,爱党爱国,愿意为党和人民奉献才智,不怕困难,勇于斗争。自觉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尊重老师,热爱集体,关心同学。学习勤奋努力,成绩优秀,积极参加实践锻炼。积极响应国家号召,乐于到祖国需要的地方就业创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选参军入伍,自愿到基层、边远地区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以及积极创业的毕业生。
2.在校期间,两学年均被评为院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19级五年制被评为一次“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即可。在相同情况下,曾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云南省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的毕业生以及今年应届毕业生报名参军入伍的可优先推荐,入伍复学的应届毕业生直接参评。毕业班不参与“三达标”考核评价。
三、名额分配
此次评选工作在专科班级中进行,学校现有专科生12015人、毕业生4315人。按5‰比例要求,学校可推荐省级三好学生48人;优秀学生干部12人;先进班集体24个。按照毕业生5%的比例要求,优秀毕业生可推荐216人。
1.省级三好学生推荐上报48人。请各二级学院按照学生总人数5‰的比例进行推荐,省级三好学生占比为4/5。
2.省级优秀学生干部推荐上报12人。原则上推荐校级及二级学院团委、学生会、团总支学生干部。每个二级学院限报1人,校团委报2人、校学生会报2人。
3.省级先进集体推荐上报24个班集体。各二级学院分配指标为:酒店管理学院2个,烹饪学院3个,经济管理学院5个,旅游管理学院2个,文化艺术学院4个,外语学院4个,资源工程学院2个,信息工程学院2个。
4.2024届毕业生省级优秀毕业生上报216人,各二级学院分配指标为:酒店管理学院15人,烹饪学院27人,经济管理学院49人,旅游管理学院13人,文化艺术学院33人,外语学院38人,资源工程学院22人,信息工程学院19人。
名额不足或超出由学生处按照学生个人达标成绩排名统筹安排。
四、评选要求及程序
(一)坚持标准,按照程序评选。被评选的学生必须由所在班级和学生组织的学生提名或自荐,全体学生民主评议,以不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民主测评,并当场公布测评结果,民主测评人数必须超过本班或本组织学生总数的2/3以上,得票多的学生获得推荐资格并征求相关老师意见,推选为本班级三好学生或学生组织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候选人材料需报二级学院评审推荐。团委及学生处推荐的4人由推荐部门负责评审推荐。各二级学院及部门不得超出各类优秀分配的指标。
(二)参加先进班集体评选的班级,首先根据评选条件自荐,将本班年度班级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各二级学院党支部,由各二级学院党支部根据各班级事迹材料组织推荐。
(三)二级学院党支部组织辅导员及部分班主任会同有关任课教师进行资格审核评选推荐本学院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和先进集体的候选人及候选班级。
(四)学校成立学生评先推优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任组长。评审工作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按照等额推荐省级三好学生48人,优秀学生干部12人作为学院省级先进个人候选人进行公示;按照等额推荐216名省级优秀毕业生进行公示;按照等额推荐24个班集体进行公示。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报省委教育工委学生工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