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旅游职业学院关于做好2015年大专生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选的通知
各系党支部、各班级: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5年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预算的通知》(云财教〔2015〕93号)、《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5年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助学金预算(第二批)的通知》(云财教〔2015〕245号)、《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5年普通高校高等职业学校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的通知》(云财教〔2015〕167号)、《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国家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助学金 省政府奖学金 省政府励志奖学金评审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将学院2015年评选奖助学金工作安排如下:
一、教育厅下达学院奖助学金名额
学院2015年国家和省政府奖助学金分配情况为:国家奖学金2人,国家励志奖学金42人,国家助学金654人。其中一等助学金170人,二等助学金484人,省政府奖学金1人,省政府励志奖学金8人。
二、各系奖助学金名额分配比例
(一)国家奖学金在2013、2014级学生中评选,奖金8000元。各系推荐1人,学生处组织召开评审领导小组会议,根据学生综合表现和学习成绩评定2人报教育厅审核批准。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和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在2013、2014级学生中评选。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省政府励志奖学金4000元。根据各系2013、2014级在校生人数,名额分配表如下:
系部
| 在校生人数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省政府励志奖学金
|
酒店管理系
| 386人
| 11人
| 2人
|
休闲经济系
| 435人
| 12人
| 2人
|
旅游管理系
| 238人
| 7人
| 1人
|
国土资源系
| 251人
| 7人
| 1人
|
外语系
| 107人
| 3人
| 1人
|
信息技术系
| 85人
| 2人
| 1人
|
(三)国家助学金在2013、2014、2015级学生中评选,一等助学金3500元(每年按10个月分月发放),二等助学金2500元(每年按10个月分月发放)。名额分配如下:
系部
| 在校生人数
| 一等助学金
| 二等助学金
|
酒店管理系
| 738人
| 50人
| 140人
|
休闲经济系
| 678人
| 45人
| 128人
|
旅游管理系
| 429人
| 28人
| 81人
|
外语系
| 172人
| 11人
| 32人
|
国土资源系
| 394人
| 26人
| 74人
|
信息技术系
| 152人
| 10人
| 29人
|
(四)省政府奖学金在2013、2014级学生中评选,奖金6000元。各系推荐1人,学生处组织召开评审领导小组会议,根据学生综合表现和学习成绩评定1人报教育厅审核批准。
三、评选条件及程序
1.评选条件及程序按照《云南旅游职业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办法》的规定执行。
2.网上申请必须按照贫困认定、班级审核公示、学院审核、上报教育厅;奖项申报、班级审核公示、学院审核公示、上报教育厅的程序,否则将影响学生申报的各类奖项。
四、其他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荣获2015年度国家及省的奖助学金的学生在学院公示期间,登陆学院网站在学生工作栏“相关下载”处自行下载国家、省政府奖学金及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学生工作群也可以下载),填好后交各系,各系签字盖章后于9月30日前报学生处。
(二)各系于9月30日前上报本系评审情况的报告。同时将纸质初审名单报学生处,并附每名初审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2015级)和困难认定表(2013级、2014级)。其中2013、2014级首次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需报家庭情况调查表、申请国家及云南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必须提交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原件。
(三)各项奖助学金经学院审核通过后由学生处统一打印成绩单。
评选国家及省政府奖助学金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政策性强,影响大。因此,各系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切实加强领导。要严格掌握标准,履行民主程序,凡没有经过公开民主程序评选上报的或在评选过程中营私舞弊的,一经发现,将取消有关学生和班级的评选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云南旅游职业学院
2015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