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旅游职业学院“自强自立大学生”
评选及奖励办法
为培养贫困学生自强、自立、自尊、自信的精神,给广大优秀贫困学生提供一个展示自我的舞台,学校开展自强自立大学生典型的评选活动,号召更多人关注关心贫困学生,激励和带动更多的学生自强自立,推进我校思想政治教育,特别是贫困生教育工作的进一步开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云南旅游职业学院自强自立大学生的评选条件:
(一)家庭经济困难,学校认定的困难学生;
(二)自强自立,积极参加勤工助学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
(三)刻苦学习,年度获得省级及以上励志奖学金,并获得校优秀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称号,或在其他方面成绩突出,为学校争得荣誉;
(四)助学实践中有感人事迹并获得突出成绩。
二、评选程序:
(一)学校每学年评选一次。各二级学院推荐1-3人,作为“自强自立大学生”的候选人上报学生处。候选人须填写《云南旅游职业学院自强自立大学生推荐表》并递交事迹材料,相关事迹需有关部门提供书面证明材料。
(二)学生处组织专家评委对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进行初评,并确定进入终评答辩会学生名单。
(三)学校成立由主管校领导、有关部门负责人、相关专业的专家组成的评审委员会,对答辩学生进行终审评议,并根据评议分和群众反映的意见,评出“云南旅游职业学院自强自立大学生”。
三、奖励办法:
学校为获奖学生颁发荣誉证书,并为荣获云南旅游职业学院自强自立大学生的学生颁发奖金2000元,为荣获云南旅游职业学院自强自立大学生提名奖的学生颁发奖金1000元,为荣获云南旅游职业学院自强自立大学生入围奖的学生颁发奖金500元。同时,撰写事迹文集,并在校内外广泛宣传。
同一学生同一年度不得同时参与云南旅游职业学院十佳大学生及自强自立大学生评选。
四、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云南旅游职业学院“自强自立大学生”推荐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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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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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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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处) |
学院、年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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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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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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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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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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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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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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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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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绩均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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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综合素质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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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特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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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各种荣誉情况 |
(可附页) |
先进事迹简介 |
(可附页) |
辅导员班主任意见 |
二级学院意见 |
学生工作部意见 |
(签章) 年 月 日 |
(签章) 年 月 日 |
(代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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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一式一份,可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