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旅游职业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的通知(教党〔2018〕41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学生心理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厅函〔2021〕10号)等文件精神,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充分发挥心理健康教育在我校思想政治工作中的重要作用,逐步完善我校思想政治工作体系和“三全育人”体系建设,全面推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切实提高大学生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的有效性,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把立德树人的成效作为检验学校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坚持育心与育德相统一,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规范建设和发展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服务,更好地适应和满足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服务需求,引导学生正确认识义和利、群和己、成和败、得和失,培育学生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健康心态,促进学生心理健康素质与思想道德素质、专业职业技能水平协调发展。
(二)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以人为本。全面普及和宣传心理健康知识,强化大学生心理健康自我管理意识;加强人文关怀和生命教育,消除对心理问题和疾病的偏见与歧视;预防和减少心理危机事件的发生。
2.全员育人,共同参与。进一步加强学校党委关注大学生心理健康服务、健全学校心理健康服务体系的领导责任;进一步加强部门协调配合,促进教育教学、管理服务各部门尽力尽责、广泛参与。
3.分类指导,规范发展。坚持发展性教育与障碍性咨询相结合,全员心理素养提升与个体心理疏导相结合,分层管理、分类教育,满足学生对心理健康服务的不同需求,促进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科学、规范、有序发展。
二、课程建设
发挥课堂教学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的主渠道作用,开设《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必修课程,共18学时,计2学分,保证学生在校期间接受心理健康课程教育。根据学生特点,规范心理健康教学内容,注重理论联系实际,把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建设成为集理论教学、心理活动体验、促进学生心理健康发展为一体的课程体系。加强课程教学内容的可操作性,注重理论与体验教学相结合、讲授与训练相结合,通过案例教学、体验活动、行为训练、心理测评等多种形式,提高课堂教学效果,提升教学质量。
三、实践活动体系建设
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以心理培训、心理沙龙、专题讲座、主题班会、心理征文、心理知识竞赛、心理剧表演、宿舍心理文化装饰、心理主题艺术作品创作、同辈心理互助等形式多样、寓教于乐的活动为载体,通过微信公众号、橱窗、广播、网络等多种媒介,大力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促进学生全面协调发展;注重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进网络,切实提高活动实效,努力营造关注心理健康、提高心理素质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学生社团的阵地作用,成立“心驿站”心理健康协会,指导学生社团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对学生的个性化指导,通过举办“自我认知、情绪管理、人际关系、压力应对”等不同类型的心理健康教育专题辅导,培养学生的自我认知、自我调适及自我规划能力,促进学生心理健康成长。
四、四级预警体系建设
建立健全学校、学院、班级、学生宿舍四级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网络。学校四级预警由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负责,制定科学预案,落实“教医结合”要求,建立心理危机学生筛查—诊疗—干预—转介的工作流程,承担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计划与组织、宣传与推广、指导与咨询等事务;各二级学院成立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小组和心理工作站,学院三级预警由辅导员、班主任负责,加强与学生的谈话交流、宿舍走访,发挥好学生骨干的“信息采集器”作用,做到观察敏锐、信息通畅,及时发现学生心理问题,协同做好干预;负责组织和落实本学院的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及相关工作;班级二级预警由班长和心理委员负责,其他班团干部要共同发挥作用,积极关注班内遇到困难或表现异常的同学,及时向班主任、辅导员汇报,及时将心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每间宿舍一级预警由宿舍长负责。学校心理健康咨询中心定期对以上人员进行心理健康专业知识教育培训和指导。
五、危机预防与干预体系建设
通过心理普查、老师同学反馈、心理访谈、个别沟通等途径,及早发现有心理隐患的学生,及时解决学生中存在的心理问题,建立重点关注学生动态数据库。完善学校、学院、班级、宿舍四级心理防护网络,形成早预防、早发现、早评估、早干预的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体系。完善心理异常学生及时报告制度,强化从学生、辅导员到学院、学校的快速危机反应机制,对于重点关注学生要每人确定1名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进行跟踪关注和心理服务,与班主任进行一对一对接、沟通全面了解情况,建立工作档案,及时进行危机评估、咨询、干预或转介,并定期回访。加强对因心理问题休学、复学的程序审批,做好复学后的跟踪关注工作。重视对危机事件当事人及其相关人员提供心理援助,最大程度减少危机事件的负面影响;注重在入学初、考试前后、毕业前等重要节点、季节转换等重要时期加强心理健康教育,重点加强对出现学习、就业、经济等困难以及恋爱、家庭等变故学生的心理关注,对于出现言行异常等情况的学生,要及时与监护人联系,必要时尽快送医就诊。危机事件发生后,要采取有效措施对全校范围内的危机易感染人群进行排查和干预,预防恶性事件的传染效应。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提高师生对心理危机事件的认识以及应对心理危机的能力。
六、心理咨询服务体系建设
加强学校心理咨询服务工作,积极构建发展性咨询与障碍性咨询相结合,团体咨询与个别咨询相结合,面谈咨询、电话咨询、网络咨询相结合的心理咨询工作体系,帮助学生疏解心理压力、克服心理障碍。发现有严重心理障碍和心理疾患的学生,要及时转介到专业精神卫生机构进行治疗。加强心理咨询服务场地建设,完善个体咨询室、心理宣泄室、心理舒缓室、团体辅导室等心理健康教育专业场地,满足心理咨询服务的不同需求。加强心理咨询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建立并完善心理咨询预约制度、心理咨询保密制度、个案研讨与督导制度、心理咨询转介制度等,严格管理心理咨询记录和有关档案材料。
七、师资队伍建设
(一)大力加强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队伍建设
建设一支以专职教师为骨干,以兼职教师为补充,专兼结合、相对稳定、素质较高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队伍。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主要职责在完成教学任务的同时,做好学生心理问题的预防和干预。按照分组包干、责任到人的方式,将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与学院一一对应,明确工作责任,对所负责学院的学生心理问题防控予以关注和指导。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要突出实践特征,集中力量做好心理咨询服务、团体辅导、心理健康知识普及、分类疏导帮扶等工作,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年度考核、职务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主要考察其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开展的情况。辅导员、班主任要积极学习相关心理知识,落实深入班级、宿舍的有关要求,密切接触学生,关注学生自媒体信息,建立周密的工作网络和信息渠道,及时了解学生的思想动向和心理健康状况,加强与重点关注学生的交流沟通,为学生提供经常和及时的心理疏导帮助,对异常学生及时上报心理中心。
(二)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专职教师的培养培训
将培训纳入学校师资培训计划,保证专职教师每年接受至少两次专业培训。充分调动全体教职员工参与心理健康教育的主动性和积极性,重视对辅导员以及其他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干部、教师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知识培训。
(三)支持专兼职教师开展科学研究
积极组织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调研和科学研究,不断探索大学生心理健康方面的新问题和工作的新思路、新途径、新方法,为切实解决大学生成长过程中的心理问题提供理论依据和操作手段。
八、保障机制建设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云南旅游职业学院心理健康教育领导小组,落实对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统筹规划,组长由党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党委副书记和分管教学的副校长担任,成员包括学生处、教务处、各学院党支部负责人。
(二)提升保障水平
严格落实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心理健康教育人员、场地、经费、课程的要求,落实不低于1:4000的心理健康专职教师配备要求,按照在校生生均不低于20元设立心理健康教育经费,主要用于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建设、心理健康宣传与普查、人员培训和专项调研、专家讲座和辅导、活动用品购置与更新等方面,经费使用执行好财务预算和审批程序。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培训和专业督导,建立新入职辅导员心理危机干预知识培训和测试制度,确保辅导员100%掌握心理危机干预基本知识和方法。开足心理健康教育必修课,授课以提升学生抗挫折能力、自我调适能力为中心,引导学生掌握减缓心理矛盾与压力、应对心理挫折、处理常见心理问题的有效方法。
积极构建起我校教育教学、实践活动、咨询服务、预防干预“四位一体”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格局,使心理健康教育的覆盖面、受益面不断扩大,学生心理健康意识明显增强,心理健康素质普遍提升。常见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预防、识别、干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学生心理健康问题关注及时、措施得当、效果明显,努力营造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把学生培养成为具有良好心理素养,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