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党总支,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2017年国庆、中秋将至,为强化节日期间纪律要求,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现将加强国庆、中秋节日期间纪律作风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升政治站位,筑牢思想根基。各党总支,各二级学院、各部门要始终提升政治站位,强化“四个意识”,坚决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规定》等党内法规和相关规定,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7.26”讲话精神,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作为强化“四个意识”的具体行动,加强警示教育和遵规守纪教育,自觉筑牢抵制不良风气的思想根基。
二、严明纪律要求,做到令行禁止。各党总支,各二级学院、各部门要进一步重申节日期间“十严禁”纪律要求:1.严禁借节日之机公款大吃大喝;2.严禁出入私人会所;3.严禁借节日之机用公款购买、发放、赠送礼品和各种购物卡;4.严禁借节日走访或以工作汇报名义用公款送礼、宴请;5.严禁以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各种联谊活动名义用公款请客送礼;6.严禁借节日之机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违反规定乱发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7.严禁公车私用、违规驾驶公车;8.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费健身、娱乐等活动;9.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10.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事宜和借机敛财,确保党员干部不破防线、不触底线。
三、落实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各党总支,各二级学院、各部门要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压力,细化落实措施,切实把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落到实处。党总支书记要担负“第一责任人”职责,二级学院班子其他成员要担负起相应职责,抓好责任范围内的管党治党工作,既要管业务也要抓党建,坚决反对和抵制“四风”,切实做到传导压力到位,工作责任到人。
四、强化监督责任,严格责任追究。学院纪委要发挥专责监督责任,畅通举报渠道,组织专门力量,紧盯重要节点,强化监督检查,对国庆、中秋节日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特别是顶风违纪和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坚持“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起、从严查处一起,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释放违纪必究、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对各党总支、各二级学院、各部门领导干部履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力的,一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两节”查处的违规违纪问题,一律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
此通知。
中共云南旅游职业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7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