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部门:
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现将学院“清明节”放假时间及假期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4月2日至4日放假调休,共3天。
4月1日(星期六)上班,有课的老师按照星期一的课表上课。
二、注意事项
(一)各部门妥善保管好本部门的财物,关好门窗,关闭非必要电源,必要时安排值班人员定时巡视。
(二)各二级学院党总支要组织班主任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工作,做好假期学生去留登记并报学生处。4月4日晚各班召开班会,清点返校人数,并报各二级学院党总支。
(三)保卫处指导、督促保安公司做好门卫管理及校园巡查工作,防止意外事件发生,确保校园安全。
(四)后勤部门要做好保障工作,保障供水供电正常和食品安全,确保师生假期的生活不受影响。学生处要安排好公寓值班员,加强公寓管理,做好来访登记。
(五)全体师生要增强安全意识,注意出行安全。清明祭扫要严格遵守相关管理规定。
(六)学生宿舍值班照常进行。
云南旅游职业学院
2017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