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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咨询工作制度
日期: 2022-04-07 信息来源: 点击数:

为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在学校治理过程中的作用,通过加强内部审计咨询工作宣传普及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知识,服务好学院各部门、二级学院、校办企业等所属单位,帮助学院及所属单位排忧解难,使其经济活动在遵纪守法的前提下健康有序地进行根据上级规定和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审计处工作实际,建立本工作制度。   

    一、 审计处接待来访咨询服务时间原则安排在每周四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7:30,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采取预约咨询的方式

    二、坚持依法、及时、就地咨询解决问题与咨询委托书面回复相结合的原则,认真受理审计处职权范围的来访审计咨询事项,做到不推诿、敷衍、拖延。

    三、能够咨询解决的及时给予明确意见,不能及时咨询解决的要做好解释工作。对不属于审计处职权范围的来访咨询事项,应当告知来访人向有权管理的部门提出咨询   

    四、对难度较大的来访咨询事项,如不能及时提供明确咨询意见的,将来访咨询事项提交处内集体研究,明确咨询意见后,予以答复。

    五、严格执行来访咨询工作纪律和工作保密制度,保护来访人的合法权益。


 审计处      

                        20224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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