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处是负责统筹开展学院各项审计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 负责起草学院内部审计工作中长期规划,拟定审计规章制度和学院年度审计计划,制定内部审计工作规则,建立健全审计工作机制;
2. 负责对学院及所属单位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教育部门重大政策措施情况进行审计;
3. 负责学院及所属单位发展规划、战略决策、重大措施和年度业务计划执行情况进行审计;
4. 负责对学院及所属单位财政财务收支、预算执行和决算情况进行审计;
5. 负责对学院及所属单位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情况进行审计;
6. 负责对学院及所属单位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情况进行审计;
7. 负责对学院及所属单位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和效益情况进行审计;
8. 负责对学院及所属单位办学、科研、后勤保障等主要业务活动的管理和效益情况进行审计;
9. 负责对学院管理的中层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
10. 负责对学院所属单位接受外部审计或依照有关规定自行委托中介机构审计的项目进行监督管理。
11. 协助党委和学院领导督促落实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推动审计整改的落实与落地;
12. 完成上级有关部门和学院要求办理的其他审计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