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管理中心以全面贯彻和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以规范和加强学院资产管理工作为目标,建立和完善“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资产管理体制,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和招标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努力提高国有资产在教学、科研中的配置和使用效益,为学院教学、科研工作提供服务保障。根据学院工作计划,结合工作实际,对资产管理中心2023年工作计划如下:
一、工作思路
资产管理中心紧紧围绕以下工作基调开展2023年工作:
一是完善资产管理制度,理顺资产管理体制;二是建好资产管理队伍,落实管理主体责任;三是加强数据信息管理,统筹优化资产配置;四是增强管理绩效意识,做好工作风险防范。
二、工作措施
(一) 开展效能革命,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1.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文件,加强资产管理、招标等业务知识、法律法规知识学习,不断提高理论素养和工作能力。
2.加强作风建设,提升工作效能。加强资产管理及采购工作调研,听取二级部门意见,为教学及管理部门提供有效的数据支撑和决策依据,树立团结协作、务实高效、廉洁勤政、开拓进取的工作作风,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二) 开展清廉校园建设,进一步加强采购管理工作
1.以学院统一集中采购为主要采购组织形式,落实采购主体责任。以“规范”“高效”为目标,严格执行学院采购管理办法,建立统一管理、集中采购的管理机制;落实“学院领导对项目决策的主体责任、采购管理部门对项目采购指导的主体责任、项目部门对项目实施、绩效评价的主体责任”工作原则,形成各负其责、闭环管理的工作机制。
2.以规范管理、防范工作风险为目标,强化制度执行力。完善学院采购管理实施流程,加强项目预算、论证、绩效评价等重点环节的管控。盘活存量资产,做好项目前期调研考察,是采购预算成本控制的关键;项目论证是采购实施前的一个重要环节,只有资金有安排、场地已落实、技术参数符合项目要求、实施后有效果的项目才能进行项目申报和审批,避免项目可行性差或功能漏项等问题的发生,确保项目实施的效率和效果;把项目验收作为项目实施的中期节点,对项目实施后的使用情况、使用效率进行跟踪和绩效评价,做到无效必问责。
(三) 加强规范化建设,落实资产管理主体责任
1.落实资产管理主体责任。明确部门负责人是资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强化“谁使用、谁管理”的资产管理责任。
2.加强工程建设(含修缮工程)管理,清理和完成在建工程转固工作。针对工程(含修缮工程)项目重“结算”、轻“决算”的工作实际,加强《基建(修缮)工程项目管理办法》执行,清理和完善在建工程转固工作。
三、工作安排
(一)重点工作
1.做好内控制度的修订和完善工作。梳理资产管理与政府采购工作内控制度,修订完善汇编成册供各部门学习,加大内控制度的执行力度。
2.清理在建工程项目,完成转固工作。配合后勤部门完成在建工程项目(后勤楼、餐饮实训中心、垃圾房改造等项目)竣工决算及审计工作,尽快完成在建工程转固。
3.规范固定资产使用管理,摸清家底,开展学院内部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工作。以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财资〔2016〕1号)文件为依据,组织各二级部门完成2023年学院内部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工作。
4.按照财政部门及教育厅工作要求,按时完成2022年度资产报告编制工作。
5.清理近两年采购档案,完善档案收集归档工作。
6.配合完成贴贷项目、双高建设项目合同履行及项目验收工作。
(二)常规工作
1.积极开展整改提高工作。梳理近几年关于资产管理与采购业务工作方面的问题,提高政治站位,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加强理论学习,形成整改常效机制,切实指导实践工作,促进业务工作规范化。
2.完成2023年度学院固定资产处置工作。依据《云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云财资〔2020〕128号)《云南省教育厅关于下放有关省属高校资产处置部分权限的通知》(云教发〔2021〕47号)文件精神,完成2023年度学院各部门上报的固定资产报废处置工作。
3.完成2023年度学院下达的各类采购工作任务。
4.加强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做好固定资产验收入库、折旧、使用管理、报废处置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