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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中心2023年工作计划

发布日期:2023-03-23    作者:         点击:

资产管理中心以全面贯彻和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规范和加强学资产管理工作为目标,建立和完善“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资产管理体制,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和招标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努力提高国有资产在教学、科研中的配置和使用效益,为学院教学、科研工作提供服务保障。根据学院工作计划,结合工作实际,资产管理中心2023年工作计划如下:

一、工作思路

资产管理中心紧紧围绕下工作基调开展2023年工作:

完善资产管理制度,理顺资产管理体制;二建好资产管理队伍,落实管理主体责任;三加强数据信息管理统筹优化资产配置;四增强管理绩效意识,做工作风险防范。

工作措施

(一) 开展效能革命,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1.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党的十大精神和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文件,加强资产管理招标业务知识、法律法规知识学习,不断提高理论素养和工作能力。

2.加强作风建设,提升工作效能。加强资产管理及采购工作调研,听二级部门意见,为教学及管理部门提供有效的数据支撑和决策依据,树立团结协作、务实高效、廉洁勤政、开拓进取的工作作风,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二) 开展清廉校园建设,进一步加强采购管理工作

1.以学院统一集中采购为主要采购组织形式,落实采购主体责任“规范”“高效”为标,严格执行学院采购管理办法,建立统一管理集中采购的管理机制;落实“学院领导对项目决策主体责任采购管理部门对项目采购指导的主体责任、项目部门对项目实施绩效评价主体责任”工作原则,形成各负其责、闭环管理的工作机制

2.以规范管理、防范工作风险为目标强化制度执行力。完善学院采购管理实施流程加强项目预算、论证、绩效评价重点环节的管控。盘活存量资产,做好项目前期调研考察,采购预算成本控制的关键;项目论证是采购实施前的一个重要环节,只有资金有安排、场地已落实、技术参数符合项目要求、实施后效果的项目才能进行项目申报和审批,避免项目可行性差或功能漏项问题的发生,确保项目实施的效率和效果;把项目验收作为项目实施期节点,对项目实施后的使用情况使用效率进行跟踪绩效评价做到效必问责。

(三) 加强规范建设,落实资产管理主体责任

1.落实资产管理主体责任明确部门负责人是资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强化使用谁管理资产管理责任

2.加强工程建设(含修缮工程)管理,清理和完成在工程转固工作。针对工程(含修缮工程)项目重结算”、轻“决算”的工作实际,加强《基建(修缮)工程项目管理办法》执行,清理完善在工程转固工作

三、工作安排

(一)重点工作

1.做好内控制度的修订完善工作。梳理资产管理与政府采购工作内控制度,修订完善汇编成册供各部门学习,加大内控制度的执行力度。

2.清理在工程项目,完成转工作。配合后勤部门完成在建工程项目(后勤楼、餐饮实训中心垃圾房改造等项目)竣工决算及审计工作,尽快完成在建工程转固。

3.规范固定资产使用管理,摸清家底开展学院内部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工作。以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财资〔2016〕1号)文件为依据,组织各二级部门完成2023年学院内部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工作

4.按照财政部门及教育厅工作要求,按时完成2022年度资产报编制工作。

5.清理近两年采购档案,完善档案收集归档工作。

6.配合完成贴贷项目、双高建设项目合同履行及项目验收工作。

(二)常规工作

1.积极开展整改提高工作。梳理近几年关于资产管理与采购业务工作方面的问题,提高政治站位,把党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加强理论学习,形成整改常效机制,切实指导实践工作,促进业务工作规范化

2.完成2023年度学院固定资产处置工作。依据《云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云财资〔2020〕128号)《云南省教育厅关于下放有关省属高校资产处置部分权限的通知》(云教发〔2021〕47号)文件精神,完成2023年度学院各部门上报的固定资产报废处置工作。

3.完成2023年度学院下达的各类采购工作任务。

4.加强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做好固定资产验收入库、折旧、使用管理、报废处置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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